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杨影发布时间:2025-10-08浏览次数:10

全校各二级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提升校园整体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海洋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进出校管理

自动验牌通行:所有机动车(消防、公安、120急救等特种车辆除外)一律须通过校门车闸系统自动识别车牌通行。

教职员工:须通过“I海洋”APP,按流程在线申办(更新)电子通行证。

外来访客:须提前通过学校官微公众号右下角“访客预约”系统“访问校内人员”入口登记车辆信息,经校内受访人员线上审批通过后,方可自动抬杆入校。

临时访客:校内无明确访问对象的临时性访客车辆不准入校,请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或提前规划校外停车点。此类临时访客须在学校官微右下角“访客预约”系统“临时访客”入口详细登记来访人员信息,并持本人身份证经人行闸机核验通过后入校。

2.行驶与停放管理

限速规定:进出校门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园主干道限速 30公里/小时;非主干道、生活区、狭窄路段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在校园内鸣笛。

有序停放:车辆须停入规划好的停车位内,在元鼎环路等主要路段路边已画制好的停车位内停车须顺向停入(即车头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禁止越线、压线停车。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禁止违规为新能源车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二、非机动车管理

1.电动自行车

凭证入校:自2025年10月20日(周一)起,学校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凭通行证(含RFID芯片)入校制度。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再次集中办理:定于10月10日至11日(每日11:00-17:00),在海洋科技大楼与文科大楼间设点再次集中办理,请符合条件尚未办理的师生员工务必抓紧时间前往领证。

“符合条件”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上海市区道路具备上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包括2025年6月9日以前办理好上路手续的学生电动自行车。2025年6月9日学校按“控总量、限增量、管存量”的工作思路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2025年6月9日起,不再受理新增学生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含购买新车和过户车辆);走读生或因身体原因确需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核,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办理入校资格。

责任自负:逾期未办理者,禁止入校,相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行驶与充电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内使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须有序停放,严禁在各类建筑楼宇内(含楼道、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停放或充电,严禁携带电池入室充电,严禁私拉电线、插排在楼宇周边充电。

2.自行车

骑行时须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遵守交通标志和限速规定。

请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避免丢失。

骑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和自行车等)时,不得佩戴耳机、使用手机,不得载人、并肩行驶、嬉笑打闹或竞速比赛。

三、交通违规处罚

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学校将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超速车辆处罚:

校内车辆,超速(≥50%)将收到短信提醒,并须通过系统在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同一车辆年内累计超速≥100%达1次,或超速≥50%达3次的,列为进校限行预警车辆,车辆登记人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签署承诺书。同年校内累计超速≥50%达6次,或超速≥100%达2次的,列为进校限行车辆,进校停车按社会车辆管理。

社会车辆超速将收到短信提醒,发生超速的外来社会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

电动自行车超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违停车辆处罚:

学校对违规停车行为实行“违停告知单”抄报制度。违停将收到短信提醒,并须通过系统在线学习一次交通安全知识。

机动车同年校内违停抄报记录累计达3次的,列为进校限行预警车辆,车辆登记人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签署承诺书。累计达6次的,列为进校限行车辆,进校停车按社会车辆管理。

社会车辆违停将收到短信提醒,发生违停的外来社会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3.部门责任追究:

师生员工(包括对应的外来访客)发生的超速、违停等违规行为将定期按部门统计,纳入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指标考核,对车辆违章情况较多的单位,学校将进行约谈,并在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依据违章情况扣分。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对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重要交通管制与倡议

1.高峰期间限行:工作日每日11:30—12:00、12:45—13:15上下课高峰期间,元鼎路环路(知行路—凌云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车辆通行,请提前绕行。

2.部分路段禁停:求志路、凌云路等部分路段全天禁止停车,详见2025年03月2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校内部分临时停车区域的通知》。

3.就餐时段倡议:为缓解午餐时段交通压力,倡议教职工优先选择步行前往食堂,或将车辆停放于离食堂较远的车位后步行前往。确需驾车就餐的教职工,请务必按序将车辆停入车位。

校园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传达工作,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请告知外来访客,自觉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