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淞航”号船员临时顶岗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者:杨影发布时间:2025-01-03浏览次数:10


第一章船员临时顶岗管理的概述
第一节 船员临时顶岗管理的意义
    淞航号船员临时顶岗管理是为了解决“淞航”号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船员轮休、岗位空缺或船员流动等情况而制定的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节 船员临时顶岗管理的原则

1. 真实性原则:船员临时顶岗之前,需确保员工拥有所顶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能胜任。

2. 合法性原则:船员临时顶岗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学校、“淞航”号运行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3. 公平性原则:应按照岗位要求和船员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安排船员的顶岗事宜。

4. 可靠性原则:船员顶岗的内容和要求应当明确具体,能让船员理解且能够完成,同时船员所承担的责任也清晰明确。
第二章 员工顶岗管理的程序
第一节 岗位空缺的申报

1. 当岗位出现空缺时,淞航号所在部门应及时向船舶管理中心岸基保障部门提出船员临时顶岗需求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岗位名称、人数、要求等。

2. 船舶管理中心岸基保障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进行适当评估,并制定岗位顶岗计划。

3. 岗位顶岗计划需报经船舶管理中心主任批准,方可实施。
第二节 岗位顶岗的选择

1. 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选择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的淞航号现有船员或岸基保障人员进行岗位顶岗。

2. 如果内部没有合适的人选,则可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进行寻找,并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筛选和面试。

3. 岗位顶岗的选择结果需报经船舶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第三节 船员顶岗的工作培训和交接

在船员顶岗之前,原岗位人员需和顶岗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确保顶岗船员了解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 船员顶岗的执行
第一节岗位顶岗的指派

1. 根据岗位顶岗计划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中心办公室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

2. 船员顶岗期间,各部门需与顶岗员工保持密切配合,进行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第二节岗位顶岗的权责

1. 顶岗船员在顶岗期间,按照所负责岗位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 顶岗船员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违规操作,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岗位顶岗的补偿

1. 内部船员顶岗期间,按照船员所顶岗位的薪资待遇标准差额按比例进行补偿。出海和伙食补贴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出海补贴发放的规定(试行)》。

2. 海务、机务初次上船顶岗,需有累计4个月的熟悉期,熟悉期内的薪资待遇仍按照海务、机务原薪资标准执行,熟悉期满后,按照所顶岗位的薪资待遇标准差额按比例进行补偿。出海和伙食补贴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出海补贴发放的规定(试行)》。

3. 中心将加强船员顶岗期间的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可靠。

4. 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选拔的顶岗船员,按照双方约定或签订的合同按实结算。

第四章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20241月1日起执行,船舶管理中心对本实施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

本办法如与相关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地方以相关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