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淞航”号船舶运行管理安全机制

发布者:杨影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0

为了提高上海海洋大学“淞航”号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服务海洋调查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海洋渔业与科考调查任务,加强船舶管理工作、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船舶各项管理工作、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保障船舶安全运行,保护海上环境。船舶管理中心主要工作及其运行管理组织机制如下:

一、船舶管理中心主要工作:

(1)负责船舶安全运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2)制定船舶维修、改造计划;

(3)负责船舶维修、检验、保险及船舶证书申办;

(4)编制船舶运行费用预决算、船舶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5)船舶运行物资采购申办;

(6)负责船员队伍建设和船员调度,制定年度船员考核和奖惩措施;

(7)根据用船需求,结合船舶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全年船舶使用计划。

二、船舶管理中心运行管理组织机构由船舶管理中心人员和船上各级人员组成。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一)船舶管理中心主任

1.主持中心工作;

2.负责统筹管理船舶运行及维护;

3.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

1.协助中心主任处理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财务处完成船舶物资采购工作,负责船岸通讯联络管理;

3.承办校领导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行政

1.负责船用科考设备、网络、岸基设备管理、维护;

2.承办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档案管理员

1.负责船舶设计、建造、运行的技术资料的收发、建档、管理等工作;

2.承办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海务

1.提供船舶航海海图、图书资料,申办船舶证书;

2.提供海务技术支持,监督检查船舶通导设备和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3.承办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务

1.提供机务技术支持,监督、检查船舶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船舶物料、备件、油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承办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船长

1.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船舶技术管理,船舶行政管理

2.履行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3.负责船舶对外通讯联络管理。

(六)轮机长

1.主管本部门日常、航行、修船时的各项工作

2领导本部门船员搞好机电设备的检试、维修、保养工作

3. 监督本部门油料、物料、工具的使用情况和申报购物

(七)大副

1、负责甲板部门技术、安全、行政管理,

2、航行锚泊时值驾驶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二副

1、负责航行驾驶方面的技术管理和导航设备管理工作;

2、航行锚泊时值驾驶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三副

1、负责船舶消防、救生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航行锚泊时值驾驶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大管轮

1、协助轮机长管理本部门日常、航行、修船时的各项工作

2、航行锚泊时值轮机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二管轮

1、负责管理应急发电机、部分辅机,包括锅炉、燃油和滑油分油机;

2、航行锚泊时值轮机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三管轮

1、负责机舱各种泵浦、各类管系、厨房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航行锚泊时值轮机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电机员

1、船舶电气设备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船上机电设备;

2、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四)水手长

1、领导水手做好日常工作及甲板部门所管设备的检修、清洁保养;

2、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五)水手

1、执行操舵,负责甲板部的清洁、保养、维修、防锈涂漆;

2、航行锚泊时值驾驶班,停泊时梯口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六)机工长

1、领导机工搞好日常工作及轮机部门所管设备检修、清洁保养

2、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七)机工

1、执行轮机部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检查;

2、航行锚泊时值轮机班,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八)厨师

1、责船上厨房和伙食管理,保证船员按时就餐及供应夜餐;

2、停泊时留船值班,执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九)实验室主任

1主管本部门日常、航行、修船时的各项工作

2、领导本部门实验员搞科考设备的检试、维修、保养工作

3、监督本部门设备、物料、工具的使用情况和申报购物

(二十)实验员

1、执行科考设备的使用、检试、维修、保养工作;

2、执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淞航”号船舶运行管理安全体系

1、为确保船舶运行管理安全,建立上海海洋大学、船舶管理中心、船舶垂直管理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长是船上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船舶管理中心须确保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安全工作进行监控,保持船岸之间的有效联系;

3、船员熟悉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对船舶安全应急反应能力。船上制定逃生、火灾、人员落水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船员、科考队员训练演习常态化;

4、全体上船人员均须遵守船上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船舶运行相关的安全管理规

定,并积极参与船上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火灾及逃生演练等应急演习活动,

掌握相关应急部署和逃生技能;

5、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以上的适任船员;

6、建立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船舶安全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确保对

船舶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